← 返回书架

医门法律

清·喻昌(嘉言·西昌老人)撰 · 顺治十五年1658 · 六卷 · 论·法·律三分体例 · 专为庸医误人而作
自序
医之为道大矣,医之为任重矣。中上之医,千里百年,目未易觏;最上之医,天下古今,指未易屈。世之言医者何伙耶?恃聪明者,师心傲物,择焉不精,虽曰屡中,其失亦屡多。守门庭者,画焉不入,自窒当机,纵未败事,已咎在误时。工邪僻者,心粗识劣,骛险绝根,偶堕其术,已惨同婴刃。

病者苦医之聚会盈庭,具曰予圣——浅者售、伪者售、圆滑者售,而以其身命为尝试;医者苦病之毫厘千里,动罹颠踬——方难凭、脉难凭、师传难凭,而以人之身命为尝试。所以人之有生,水火、刀兵、禽兽、王法所伤残,不若疾厄之广;人之有死,夭魔、外道、饿鬼、畜类之苦趣,不若地狱之惨。

医以心之不明,术之不明,习为格套,牢笼病者,遂至举世共成一大格套,遮天蔽日,造出地狱,遍满铁围山界……重重黑暗,无繇脱度,岂不哀哉?昌也闭目茫然,惟见其暗,然见暗不可谓非明也。野岸渔灯,荒村萤照,一隙微明,举以点缀医门千年黯汶,拟定法律,为率由坦道,聊以行其佛事耳。

顺治十五年上元吉旦,西昌喻昌嘉言老人时年七十有四序。

清史稿提要·法与律
又著医门法律,取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六气及诸杂证,分门著论。次法,次律。法者,治疗之术,运用之机;律者,明著医之所以失,而判定其罪,如折狱然。昌此书,专为庸医误人而作,分别疑似,使临诊者不敢轻尝,有功医术。
六卷分门(论·法·律体例)

卷一:一明望色之法(望色论附律一条)、一明闻声之法(闻声论附律二条)、一明辨息之法(辨息论附律一条)、一明胸中大气之法(大气论附律一条)、一明问病之法(问病论附律一条)、一明切脉之法(切脉论附律一条)、一明合色脉之法、一明营卫之法(营卫论附律二条附答营卫五问)、一明络脉之法(络脉论附律一条)、申明《内经》法律、申明仲景律书(附杂证时病药禁一条、伤寒三阳经禁一条)、先哲格言。

卷二:中寒门(论一首、法十三条、律三条、比类法六十九条):阴病论、比类仲景伤寒阳虚阴盛治法并死证三十二则、比类金匮水寒五则、胃寒四则、中寒色脉六则、胸腹寒痛十七则、虚寒下利六则。

卷三:中风门(论一篇、法四十一条、律六条):中风论、风门杂法七条,附痹证诸方。

卷四:热湿暑三气门(法二十五条、论三篇、律十一条):痉病论、痉脉论、风湿论;伤燥门(论一首、法十一条、律五条):秋燥论(补《内经》秋伤于燥之缺,创燥气为病新说)。

卷五:疟证门(法九条律三条)、痢疾门、痰饮门(论三首、律三条、法十四条:痰饮论、痰饮脉论、痰饮留伏论)、咳嗽门(论二首法十六条律六条)、关格门(论二首律四条:进退黄连汤方论)。

卷六:消渴门(法四条律五条)、虚劳门(论二首法三十一条律十条)、水肿门(论三首合论金匮方六条律七条附海藏法一条)、胀病论、黄瘅门(法十五条律三条)、肺痈肺痿门(论一首法十三条律四条)。

先议病后用药(寓意草·名医案纲领)
从上古以至今时,一代有一代之医,虽神圣贤明,分量不同,然必不能舍规矩准绳以为方圆平直也。故治病必先识病,识病然后议药。……凡治病,不明脏腑经络,开口动手便错;不辨病之阴阳虚实表里寒热,纵用药如神,亦误人不浅。

——喻嘉言医学三书:《尚论篇》(伤寒)、《医门法律》(辨证论治之法则)、《寓意草》(医案,先议病后用药)。江西旴江医学代表人物。

医门法律·自序与六卷分门精校(清·喻嘉言) · 六象通鉴 · 天心书院 · 立安堂 · 2026-09-23